洛杉矶(2013年10月14日)——加州高等法院在两起独立案件中裁定,洛杉矶县官员第二次被勒令向艾滋病健康基金会(AHF)支付诉讼费,此次初步金额超过20万美元。法院认定,洛杉矶县在未遵循正当的竞标程序的情况下,两次违反法律,将“无需招标”的合同授予了县政府的指定供应商。此前,洛杉矶县非法将价值7500万美元的合同授予了提供药房福利管理服务的私营公司Ramsell Public Health Rx, LLC,由该公司负责管理县政府的“健康之路”艾滋病防治项目。AHF随后提起诉讼,要求推翻县政府官员的非法行为,并每次都胜诉。今年5月,法院在第一起诉讼中已责令洛杉矶县向AHF支付超过15万美元的类似诉讼费。
“这再次令人震惊地暴露了洛杉矶县官员如何滥用纳税人的钱:他们已经两次非法将数百万美元的合同授予关系密切的供应商,并迅速在法庭上被追究责任。如今,他们又一次不得不为屡次违法行为支付数十万美元的诉讼费,”艾滋病健康基金会主席迈克尔·温斯坦说道。“县政府官员辜负了公众的信任,并且还在继续挥霍纳税人的钱,因为他们不得不支付本可以避免的诉讼费用,如果县政府当初遵守法律的话。”
在 AHF 提起的两起独立但相关的法律诉讼中,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裁定,该县两次非法向 Ramsell Public Health Rx, LLC 授予价值 75 万美元的合同以提供药品福利管理服务,从而违反了法律。 对于县政府内部良好的政府监管机构来说,这本应是一个危险信号,第一份合同仅在一天之内就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。 在 2012 年 XNUMX 月的一项裁决中,高等法院法官 Ann I. Jones 批准了 AHF 发出强制令状的请求,以阻止第一份非法合同的执行,其中写道,洛杉矶县“……在没有竞争性的情况下将合同授予拉姆塞尔时滥用了自由裁量权”。投标或竞争性谈判。”
尽管第一次法律裁决对他们不利,县官员再次寻求将其 PBM 合同授予 Ramsell(Ramsell II 合同),AHF 再次提起诉讼。 距 5 年 2013 月 XNUMX 日法院败诉已近一年,法院再次签发令状,宣布 Ramsell II 合同无效,认为县政府在签发唯一来源的 Ramsell II 合同时再次滥用了其自由裁量权。
每次裁决后,AHF 均成功向法院请求县政府支付律师费。 AHF 获得费用的原因是,在揭露和消除该县持续存在的非法承包行为时,AHF 执行了“影响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权利”,并强化或赋予了“公众重大利益”。 在第一个案件中,法院在 157,688.50 年 2013 月的裁决中命令县政府向 AHF 支付 138053 美元; 在第二起案件[案件# BS203,613.49]中,AHF初步获赔XNUMX美元。
尽管于 28 年 2013 月 XNUMX 日发布了与这些服务相关的 RFP,但该县尚未将合同授予任何一方。











